句容拼团购房166群(162)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70人申请入群

江苏拟立法 新建住宅区每百户配建20平养老服务用房

发布时间: 2022-05-31 10:00:29

来源: 观点网

分类: 业界访谈

129次浏览


居民养老正逐渐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5月29日,《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稿)》提请正在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1000105170817.jpg

据了解,《条例》提出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按照规定应当配建而未配建或者未按照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已建住宅区,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建设单位等予以补足。

其他已建住宅区,未配建或者配建标准低于每百户15平方米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

多个占地面积较小的相邻住宅区可以统筹规划、集中配置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对相邻住宅区的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资源整合、统筹利用,统一管理运营。

新建住宅区的养老服务用房等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住宅项目分期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于首期配套建成,并与住宅主体建筑工程同步或者先行规划核实。


责任编辑: yuezhongtian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